为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依据著作权法、出版伦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有关条款,本刊制定作者、审稿专家、编辑以及出版者的伦理声明如下。
一、作者责任 1.准确、客观表述,避免疏失和夸张,来稿应包括相关试验细节、实证数据等资源,以方便同行重复研究过程和验证研究结果。 2.作者有义务确保投稿论文的原创性,来稿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问题,且不涉及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问题。 3.成果明晰,规范标注,对论文中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给与明晰的界定和区分,引用成果需按照规定方式明确标注。作者有义务尽可能全面地检索和引用与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注明出处。 4.署名规范,责任共担,论文作者应包含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或惯例排序,同时所有署名作者对研究结果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5.作者在稿件处理过程中,需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的修改意见,如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二、编辑责任 1.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对初投稿论文和即将刊出的论文做两次查重并审核。 2.编辑应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篇稿件,根据期刊的发文范围、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读性对论文作出接受和拒稿的处理。 3.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守作者和审稿人信息,对未发表的稿件内容保密,不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 4.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应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应以同行评议结果为依据评估稿件的质量。 5.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在编辑出版过程中,编辑既要注重出版规范,又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三、审稿专家责任 1.审稿专家应维护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在审稿过程中应检查稿件中是否存在重复发表、剽窃、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怀疑存在这些行为,应及时告知编辑,并提供相关证据信息。 2.审稿专家应对论文的优缺点做出诚实、客观、公正的评估,及时给出合理、有建设性的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国家、机构、种族、宗教、政治信仰、性别等存在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3.评审专家应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避免在评审过程中以及审稿完成之后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 4.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返回审稿意见,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同事、学生等代审。 5.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利益冲突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并主动回避。 四、学术不端的处理 本刊对学术不端论文的界定依据最新国家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本刊将严肃处理,追究作者责任,净化学术环境。 本刊会在初审阶段,以及刊出前使用知网提供的“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文章进行查重检测,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在任何阶段被检测出学术不端的稿件,本刊都会进行退稿处理;如果稿件在刊发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会进行撤稿处理,并依照有关法规和作者签署的“著作权转让协议”追究作者责任;对于情节严重者(例如故意一稿多投等),本刊将不再接受该作者的投稿。